上個禮拜六,我大嫂的小孩,阿平,接到了一個震驚的消息:
墾丁小灣海水浴場,一家四口沙灘戲水遭海浪捲走,救生員及現場民眾奮力救起三人,張姓少年於事發一小時後被尋獲,送醫搶救不治。
不幸溺斃的男孩,是阿平最要好的同學,今年才十五歲的國中生。

阿平知道這消息後非常難過,整天坐立難安。大嫂憂心忡忡地跟我說,她很擔心阿平沒辦法面對這種憾事,他們是無話不講,一起長大的玩伴,現在阿平茫然自語:「怎麼可能會這樣?」「還約好過兩天一起打球的」,她都快不知道如何安撫他的情緒了。

目送離去的生命,是每個人很難去面對,卻又真實存在的人生課題,差別只是,年紀越小,越難去接受不告而別,越難去抵抗心頭的驚恐,排斥與衝擊。

在我年紀很小的時候,最喜歡的一隻狗,叫作GiBe,爸爸說GiBe是日本話裡狗的名字。GiBe善解人意,在我刻板無趣的童年裡,幾乎等同形影不離的伴侶。

GiBe死在無情的輪下,小時候的舊家,是在員林火車站斜對面,公路局班車密集的大路邊,叔叔伯伯都耳提面命,家裡的小孩要過馬路,一定要由年紀最長的帶隊,大孩子左看右看沒車了,一聲令下,其他小蘿蔔頭才能齊步開跑,像逃命一般緊張刺激地跨過馬路。

那天,堂哥他們要去鐵枝路天橋上玩,一群小孩連跑帶跳,安全衝到對街,GiBe跟了過去,卻不懂得閃開路上的車輛。

我剩下來的記憶,是GiBe被裝在紙箱子裡,白色的毛從紙箱一角露出來,我不相信它不會動了,不會回應我的呼喚,走上前去伸手摸它,被四周的大人制止,我好激動好難過,你們一定弄錯了,怎麼可以這樣把它載走。

教育界的朋友都說,讓小孩認識生命與死亡,可以從飼養小動物開始,我回憶自己的早年記憶,覺得確有幾分道理,但也不全然適用每個小孩。從GiBe離開我的視線以後,我養的每隻狗都叫做GiBe,每個哥哥都反對我這麼做,我還苦口婆心勸導說明,這隻是GiBe二號,那隻是GiBe三號,依此類推。還舉亞森羅蘋與福爾摩斯為例,名字長不是問題,GiBe是姓,二號三號四號五號都是名。

我想,當時的我,是在拒絕接受,身旁生命離去的事實吧?


2006.鹿港.龍山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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